巴州
2020年12月29日上午,中心对各科室、管理部、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规范(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范(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规范(试行)》业务培训,新疆住房公积金四个业务规范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了统一的“度量衡”,也意味着全区将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全疆通办”。即缴存职工可在全疆任意住房公积金网点办理业务并实现资金“秒到账”,充分享受业务统一带来的便利。统一的《业务规范》在助力“全疆通办”的同时,还为开展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