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2018年第27号)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暂行办法》(新安监政法字〔2012〕62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经巴州安拓注册安全工程事务所综合评审,核准新疆库尔勒三汇液化石油气储存供应公司、库尔勒美盈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国泰鸿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市朗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煜达商贸有限公司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有效期自评审通过之日起3年。(证书有效期:新疆库尔勒三汇液化石油气储存供应公司于2018年4月7日-2021年4月6日、库尔勒美盈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日-2021年4月1日、新疆国泰鸿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25日-2021年3月24日、库尔勒市朗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14日-2021年1月13日、库尔勒煜达商贸有限公司天然气加气站于2018年1月14日-2021年1月13日)。
特此公告。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