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喀帕萨依砂金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且末县喀帕萨依砂金矿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为此,新疆青亿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且末县喀帕萨依砂金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青亿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且末县城西南方向直线距离约140km。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4°48′59″, 北纬37°13′36″。
建设内容:且末县喀帕萨依砂金矿矿区圈定了3个砂金矿体。估算矿区范围内砂金矿石资源量(333)70.13万m3,金金属资源量249.93kg。设计开采规模为30万m3/年。开采矿种为砂金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二、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青亿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钢
联系电话:18699611198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亚平
联系方式:18999213011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首先是研究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文件,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在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基础上,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同时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及公众意见调查。结合初步工程分析结果和环境现状资料,可以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标准,最后制订工作方案。
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阶段,主要工作是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之后根据污染源强和环境现状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本工程与当地发展规划符合性,并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的要求以及公众的意愿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并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以下问题征求公众意见: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及其所需环保对策的意见;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6)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环保部门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可查阅环评报告全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 环保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疆青亿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