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各流域管理处、大石门水库管理处: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巴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保障我州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做好2019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风险、隐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建立2019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上报数据质量。
各单位制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同时,填写信息联络员登记表(附件1),于1月27日前报送巴州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信息收集、编写和上报等工作。各单位要对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数据、报告质量。
二、报送内容及时间
(一)按季度报送推进情况小结。每季末22日前以文字和附表(附件2-6)的形式对本季度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送至巴州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
(二)提交年度总结报告。2019年12月16日前报送本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情况总结报告。
附件:1.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2.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
3.欠薪问题管理台账
4.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表
5.2019年度在建水利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
6.2019年度在建水利工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情况统计表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