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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好地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特编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实时进行调整,更新,需要获得州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分类
州审计局政府信息按照内容分为以下五项十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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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信息所属类
别号 |
信息类别 |
信息所属类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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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及机构设置 |
1000 |
业务工作 |
业务动态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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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法律 |
2100 |
其他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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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
2200 |
行政职责 |
行政处罚 |
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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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2300 |
行政强制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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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400 |
其他 |
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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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及重要会议 |
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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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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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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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
号 |
信息
种类 |
信息名称 |
文
号 |
公开
类别 |
内容
概述 |
生成
日期 |
发布
机构 |
依
据 |
载体
类型 |
记录形式 |
关键词 |
(二)编排体系描述。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所属类别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填报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1)地区及部门编号详见附件一。
(2)信息所属类别号详见本文“政府信息分类”内容。
(3)信息生成年号:某条信息生成的年号。如:某条信息2008年X月X日生成,此条信息的“信息生成年号”为“2008”。
(4)信息填报顺序编号:某条信息填报时的顺序号,各信息填报责任人依序自行编号,至少编写五位数字。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申请公开二类。
4.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5.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所管辖单位、面向申请人等。
6.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7.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州审计局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州审计局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根据公开内容,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州审计局主动公开信息获取场所:
1.巴州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xjbz.gov.cn
2.巴州审计局网站 http://www.xjbzsjj.gov.cn
3.巴州审计局窗口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5号
办公时间:10:00—14:00、15:30—19: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96—2023008 传 真:0996—2031294
邮 编:841000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受理申请机构
巴州审计局自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填写《巴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可以在巴州审计局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巴州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12345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含网上提交、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巴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提交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巴州审计局的电子邮箱即可。
(2)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邮寄至州审计局。
(3)现场(含书面、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巴州审计局窗口直接提交、提出。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按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如下:

4.州审计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按国务院价格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除上述指定的公开信息获取场所或本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公开信息场所外,一律不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州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今后根据局内设机构设置情况调整而调整):
单位名称:州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5号
办公时间:10:00—14:00,15:30—19: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6—2023008 传真号码:0996—2031294
电子邮箱:bzsjj@xjbz.gov.cn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直接向州政府为民服务呼叫中心系统(即12345州长公开电话系统)举报,由州政府为民服务呼叫中心办公室按程序转相关单位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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