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关于印发《自治州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巴政办发〔2020〕4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0-12-22 |
发布机构 | 巴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养老 |
索取号 | JJ001-7000-2020-00009
|
一、主要职能
在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州养老服务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养老服务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领导机构
组 长:吐逊江·依敏 州政协副主席、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同志主持。根据自治州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
四、工作要求
州民政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研究制定养老服务工作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